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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对饮食油烟污染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为了防止餐饮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监测系统及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从实际的饮食业油烟监测出发,结合监测过程中的实际体会,从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监测系统、基准灶头数、实验分析这几个方面,对饮食业油烟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油烟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1. 大多数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气管道长期不清洁,处理设施和管壁上悬挂的油相对较厚,当烟通过净化处理设施时,热风会将管道上积累的油污带出,导致出口浓度高于实际浓度,排放浓度不达标。
2. 一些企业的油烟排放管道没有密封,油烟跑、冒、滴、漏现象很严重,无法收集到排放的所有油烟,因而无法得到准确的数据。
3. 在监测过程中,因为油烟属于间歇性排放,再加上企业不配合,操作条件往往不能达到峰值操作,导致我们所监测的结果不真实准确。
4. 由于餐饮单位烟气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值按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部分,餐饮单位的规模按基数划分,因此焦点数目不明确。
5.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目前,对于油烟监测过滤筒的材料不作要求,企业普遍采用的是不锈钢材料过滤筒,这是因为生锈的过滤筒会影响到取样过程中油烟的吸收,而超声清洗会使锈铁溶解,导致数据信息显示较高,进而导致分析结果不准确。
6. 在取样时,若取样探头上留有残余的油污会使取样结果高于实际值。
7. 利用水烟罩监测油烟净化设施的净化效率时,由于烟气中水分含量高,会导致监测结果受到干扰,不准确。
8. 标准油以及试剂的选择。市场上不同品牌的油和试剂标准不一,不合格的油和试剂会导致监测结果出现较大误差。
9. 实验分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人为因素引起的误差。
为确保餐饮行业油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环境管理的效果,针对检测过程中的采样、确定基准灶头等问题,对油烟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1、针对环保意识不强,油烟管道不定期清理的企业,环境监管人员督促企业定期清洗油烟处理设施。
2、油烟处理设施的安装,监测人员提供技术规范,环境监管人员督促企业按规范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及油烟管道。
3、由于油烟属于间歇性排放,为满足监测要求,环境监管人员应在现场督促企业正常作业。
4、明确灶头数的计算方式,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基准灶头数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个规模。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
5、由于不锈钢滤筒在存放过程中受温度、湿度影响,易产生锈蚀反应,因此每次使用不锈钢滤筒后应尽快用四氯化碳浸取后再清洗烘干,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如果经四氯化碳洗脱的样品中有悬浮物,应将悬浮物通过静置的去除,以免干扰测定。
6、对于采样过程的误差,采样人员应做好采样前准备,认真清洗采样枪,在采样过程中带全程序空白。
7、对于监测运水烟罩的净化效率,分析样品时,可加入烘干、恒温后的无水硫代硫酸钠来去除水分。
8、标准油、试剂的选择。对于标准油选择,尽量选择市面上比较知名的品牌(鲁花、金龙鱼)的食用油进行回流制备;选择正规厂家的专用试剂,对实验室所用的仪器设备、玻璃器皿进行检定和校准。
9、对实验分析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对样品进行分析,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油烟监测系统是餐饮业油烟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降低油烟监测结果的误差,监管人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操作规程,保证每个样品从采集到分析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从而得到真实、有效的数据。